法律问答

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社会保险
2022-12-21 10:0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居民医保一般能报销门诊费用。当事人进行门诊或者在就医的时候,要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在门诊看病后,参保人需要携带其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去医院的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自费和自负部分医院不报销。医院只报销在医保药品目录等范围之内的费用。
    法律依据:在门诊看病后,参保人需要携带其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去医院的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自费和自负部分医院不报销。医院只报销在医保药品目录等范围之内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门诊医疗保险的报销需要参保人携带病历本、参保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在出院时在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结算,其中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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