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遗失我的档案,我不能办理社保福利,该怎么解决

社会保险
2022-12-21 10:0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的社保档案丢失的,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相关社保信息,之后申请补办;如果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办所需的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提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 如果劳动者的社保档案丢失了,由于社保档案材料一般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档案馆都有存档的材料,所以可以去查询并且申请补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九条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50年、100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定期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自形成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计算。
  • 当事人的社保档案若丢失的,可以到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进行补办。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