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试用期工作29天被解雇,结算工资时注明一次性支付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等,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1 10:1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被辞退有工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的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在解约时一次性进行结算。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和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足额地向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如果试用期劳动者因能力差而被辞退的,仍然有工资,但用人单位一般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他人的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