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月有保证,但我说三个月内辞职,说不给我保证,连第二个月的保证也不给,说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1 10: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员工不愿意签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劳动合同签了三年,转正之后后悔了,可以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劳动者可以立刻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并提交书面的辞职信,自辞职信到达用人单位之日起三十天后,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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