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彩礼和嫁妆都属于女方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21 11:0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和嫁妆属于女方的财产。但如果男女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而嫁妆是女方家庭对孩子未来婚姻生活和婚前财产的经济援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和嫁妆一般应当认定为女方的财产。但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共同所有的,或该财产产生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而嫁妆是女方家庭对孩子未来婚姻生活和婚前财产的经济援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是:
    1、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目的,一方按照传统习俗,向另一方赠与财产的行为,且若结婚目的不能实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下,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嫁妆是指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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