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