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是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子都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子归一方所有的,那么房子在离婚时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法不予分配,其配偶也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