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使用他人未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商标
2022-12-21 11:5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得不当使用未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法定情形: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注册而未注册的商品,擅自在市场销售的;
    2、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3、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4、其他法定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非商标意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行为人具有侵权故意、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具有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与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等条件,应当认定你为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 商标没有使用是构成侵权的。但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依法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的,侵权人可以以此为抗辩事由,请求不予赔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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