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和我已经结婚三年了。婚前,他给了我10万份彩礼(包括三金)。我们两个家庭在结婚时买了一半的糖果礼物,我们的家人给了5万份嫁妆。婚后,我丈夫问我要回礼物。如果我不给,我岳母会很困难。结婚一年多

彩礼
2022-12-21 13:0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彩礼的具体数额一般根据当地的习俗给付,如果是在结婚前给付的彩礼,一般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果是在结婚后给付的彩礼,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退还彩礼钱法律规定如下: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离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双方离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结婚彩礼。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可以不予退还。
    其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 礼金如果是作为彩礼赠送给女方的,那离婚的时候一般不能要求退还,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要求退还。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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