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总承包商,又分包给另一个施工单位,但又是一个人在施工,这是违法分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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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13:0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法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分包,或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违法分包人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给无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包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分包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下列情形属于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合同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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