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社区开始收取停车费,但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停车位。在社区里随意停车是合理的吗?而且,我付了全年停车费,没有给我开发票。我认为不开发票是不合理的

业主维权
2022-12-21 14: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停车场的收费一般是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的。现实生活中,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不尽相同,但一般都是按照小时进行计算的。有的是停车3个小时收费10元,有的是停车一个小时收费15元。法律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二
    (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 如果是规划计中已经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因而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
    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法律依据:如果是规划计中已经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因而收费是合法的。
    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如果是规划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收费是合法的。如果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部分收费则是不合法的。因为这属于业主共有的,如果收费,费用归业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