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共同签订租赁合同,一方不想租房,另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

租赁合同
2022-12-21 15: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租房合同不想住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为房东的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对方为租户的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租房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根本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租房合同签好后悔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对方拒绝协商的,属于该方单方面违约,对方为房东的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对方为租户的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