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没有到场,法院撤回了诉讼,可以再次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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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同一案件如果之前起诉之后再法院判决之前撤诉的,那就可以继续起诉,但是如果没有新理由或者新
证据,应该在六个月之后起诉。如果法院已经对当事人的起诉作出了判决,那就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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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是人民法院受理后,进行实体审查后,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原告无新事实、新理由的,不得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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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
离婚撤诉能再起诉。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
(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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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