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了,但是她的户口没有搬过来,现在拆迁她有份

2022-12-21 15:5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后户口没迁走拆迁有补偿。女方出嫁后,户口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仍对原有的承包地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获得拆迁补偿金。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生活;
    2、户口仍然在出嫁之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3、出嫁以后在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享受到土地、宅基地等相关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取得拆迁补偿款,所以因此而获得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非农户口婚迁不能享受拆迁安置。通过结婚迁移户口的,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受拆迁安置,不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享受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