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对物业收取办法有新规定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2-21 16:0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收取标准的规定是按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物业费根据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物业收费不合理的,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会依法受理当事人的投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工作。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的,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反映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的可以提请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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