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离开一家公司工作了..公司把我的社保报停,怎么办,怎么补交,请帮我解答,谢谢?

2022-12-21 16:0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 公司社保停交的方法:公司持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解除社会保险,在公司的社保账户中除去人员名字,通知个人携带其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社保停缴通常需要下列材料:
    1、停保申请表;
    2、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经办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三款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