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租来的车拿去做抵押,借的高利贷,是不是算诈骗

诈骗
2022-12-21 16:26: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纠纷。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欠货款不还,不属于诈骗,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受合同法调整。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高利贷借款最后还不起的不属于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
    1、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2、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4、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