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跨省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

协议离婚
2022-12-21 16:37: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跨省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所跨省份是另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双方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以及离婚所需的证件材料到当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所跨省份非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则任意一方当事人可以拿着离婚起诉书和离婚材料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跨省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若当事人为不同省份户籍的,可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前往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二者在统一身份的,无法跨省协议离婚,当事人不在本地生活的,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离婚手续通常来说是可以跨省办理的,只要办理地点是属于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带好相关证件去办理登记就可以了。但是协议离婚是不能异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