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自己一个人出钱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老公与他前妻孩子的名字,这个样子,离婚后,房子我能要的回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1 16:3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或者均等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发现孩子不是我亲生的赠与的房子能要回来。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对赠与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赠与行为。原以为孩子是亲生的才将房产赠与他,现在发现孩子不是亲生,是属于对赠与内容有重大误解。
    所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即要回赠予的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夫妻双方的房产证写哪一方的名字是由自己协商决定的,也可以都写上。注意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该房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果以后出现买卖等不动产权转让情形,是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否则属于无权处分,但是无权处分是不得对于第三人追回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如果是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约定的话除外。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