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亲戚有和女人结婚,但是在一起生活了四五年,女人声称离婚了,现在准备买房子,以后的房子女人有权分割这部分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1 16: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进行分割,双方离婚时只可以对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属于共同财产的房产请求分割,如果其房产属于一方当事人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他婚后专门只赠与给一方当事人的房产,依法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时不能够对其请求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如果有以下情形,在离婚时可以分割: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子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登记了男方名字,但是男方父母只出了首付,房贷是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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