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未婚先育,我一直养着孩子,养了十年,现在男方要回孩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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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把孩子
抚养权要回来,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
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的,人民法院法院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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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的情况下,要回孩子抚养权的办法:首先双方可以协议,只要双方能够就抚养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要回孩子抚养权。父母一方也可以以起诉方式要求要回孩子抚养权,只要经法院查实,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法院就可以将抚养权判归给当事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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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办法:如果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当事人生活,男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或者是孩子满了两周岁,原本判给母亲,但是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对方一起居住的,当事人作为孩子父亲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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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