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多大可以拒绝探视

子女抚养
2022-12-21 20:2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本人可以拒绝探视。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孩子只要认为父亲或母亲的探望使得自己不舒服或对自己不利的,就可以拒绝探视,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法律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孩子如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成年时可以拒绝探视。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双方离婚后,父母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选择自己是否受探视。
    或者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