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遗产房,想改名给儿子,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2-12-21 21:2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的房产证能改儿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屋产的所有人有权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分,如果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房产的,要过户给儿子的,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可以改房产证的名字。房产证上改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的名字,可以通过买卖、赠与、继承三种方式进行,当事人签字(共有房产需要共有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并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在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即可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加儿子名字一般属于赠予,父母带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起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以及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