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离婚要什么手续,大概要多长时间才能判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离婚
2019-04-27 11:1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二、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三、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五、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六、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 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您提出离婚而对方也同意离婚,并且你们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都达成一致的,你们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且共同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持身份证、起诉书、证明您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况的话,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 婚外情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具体的认定标准是: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感情确已破裂,在离婚的法定条件中占主导地位,而调解无效,仅仅处于辅助地位。
    因此,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婚姻法坚持诉讼离婚的唯一法定条件,即破裂主义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