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未通知继续签订,我没有问,也没有签订固定合同,但工资正常支付,五项社会保险和一笔住房基金正常支付。我于2008年7月入职,前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五项社会保险和一笔住房基金。2010年8月开始支付五项社会保险,在此期间签订了三份劳动合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社会保险
2022-12-21 23:32: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果公司不按规定的期限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自未签订劳动合同起的第二个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最多支付十一个月。而对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征缴。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