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的标题;
2、协议双方即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3、双方约定内容;
4、履行期限;
5、履行地点和方式,于劳动合同而言即是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为对合同内容有争议的地方如何处理;
8、其他内容,根据不同类型的合同,可以附加其他的条款和内容;
9、落款,应写明协议双方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必要时还得写上鉴证单位和公正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10、最后写上签订协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