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工厂降低工资,我不接受,我应该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讨薪
2022-12-22 00:4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变更。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公司降低工资,员工的维权办法有与公司协商,要求其按照原劳动合同来履行;如果公司拒绝的,则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如果是无故降薪员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调查核实后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予以改正。公司无故降薪的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是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请求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