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退休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性质是长期固定员工,公司放假2个月,只有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07:35: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5年没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一般不超过十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上班3年但没有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单位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多付十一个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拒不安排工作的情况属于合同违约。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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