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取暖费还没交就被迫停暖,没有取暖的天数也要交滞纳金吗?

2022-12-22 08:5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暖费滞纳金不可以免。当事人与供暖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后,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按时并足额缴纳取暖费的义务。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缴纳,构成违约,供热单位有权收取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取暖费没交中途可以补交,但有可能需要缴纳滞纳金,并且未分户的房屋逾期未缴费的,供热单位可以收取违约金。如果用户仍未交费的,由工作人员上门关闭阀门,停止供热,其间所产生的采暖费由用户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取暖费交完一般不能退。取暖费已经缴交且热力公司已经正式开始供暖的,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不能申请退款;供暖的温度有具体的标准和协议约定且温度达不到约定要求时,缴费者可以要求退还该时段内的取暖费。

    法律依据: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
    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热力企业(单位)的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达不到规定供热质量标准的,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的约定对用户进行补偿或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