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写了随时可以看孩子,但男方故意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2-22 09:2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情况下,如果确定双方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处理。如果确定抚养关系由法院判决的,申请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决定强制执行的,只能依法对义务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一般可协议处理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望孩子的情况。若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再根据判决申请执行,一般不得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但若双方就抚养权起诉处理后确认探望权的,则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见孩子的,女方作为探视权人申请法院对男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履行协助义务,拒不悔改的,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即不能强迫孩子和探视权人见面,孩子不愿意见面的,任何人不得勉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