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时候还没有拿到毕业证,单位就和我签了劳务合同,也没有转正,还在试用期,后来我感觉工作不适合我提出离职,单位要求我提前三十天申请,我按要求提前三十天填写了单位统一的离职申请表,但是领导没有给我签字,现在30天期满,他们以没有找到人为由不让我走,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09:3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劳动合同法的离职最好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将到期,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通知用人单位不再续签的要求。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 没有签劳动合同法的离职需要提前的天数是三十天,且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