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
遗产分配比例: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应该同其他第一顺位
继承人一样,均等平分继承人的遗产,前提是
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但是继子女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