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995年,他参加了工作,前四年吧,没交医保算不算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
2022-12-22 10:0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医保不交了,则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会中断计算;如果达一定期限的,则参保人员暂停享有相应的医保待遇;但如果当事人及时找到新单位或者自行申请缴纳的,则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其医保待遇也会逐渐恢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是,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可以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医保缴费年限有下列规定:
    1、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2、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法律依据:医保缴费年限有下列规定:
    1、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2、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前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