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吵架的女人把东西搬走了,不回家,可以找她离婚回点彩礼吗?

彩礼
2022-12-22 10:0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半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离婚的,男方可以要回之前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因为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确实未共同生活的,属于男方可以找女方要回彩礼的情形,只要法院经审查发现情况属实的,那么女方就要依法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离婚彩礼不一定能要回来。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离婚可以要求女方将彩礼退还回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给媳妇儿的彩礼,男女双方离婚后不一定可以要回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所以只要没有发生上述情形,给媳妇儿的彩礼就不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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