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全生产法的行政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
2022-12-22 10:0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谁来实行,但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实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如果是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谁执行是按照职责分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行政拘留的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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