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父亲生完孩子后,从来没有住在一起,也没有结婚登记。关键已经8年多了。现在我想给孩子改姓或者加名字。我能怎么做?

2022-12-22 10:2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与婚生子女程序相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需要双方父母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非婚生子女的姓氏: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未成年孩子跟母亲或是跟父亲姓,都是法律认可的。这两者在法律上都是同等对待的。且即使是非婚生子,其法律地位与法律权利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因此孩子跟谁姓,可由父母协商确定。
    父或母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改变孩子的姓氏,引起的纠纷,法院将责令恢复原姓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已结婚生育是能改名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就未成年子女更改姓氏的事项,共同办理变更登记。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若一方擅自更改的,可以请求法院改回原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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