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去世后才知道她有债务,不是为了正常的家庭生活,我一直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偿还还多少钱?

婚姻债务
2022-12-22 10:3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死亡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应当负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应当由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该债务,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欠债但是死亡了,其老婆可能要偿还该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所以其配偶需要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而债务人的妻子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应当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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