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搬迁提前三天通知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10:3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搬迁通知应当写明以下内容:公司基本信息、搬迁原因、搬迁地址、具体联系方式等事项。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 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从实际履行情况看,也不是所有公司搬迁都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会综合考虑搬迁的距离和地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