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房子属于女方,但抵押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22 10:4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抵押房屋的贷款尚未还清的部分须双方共同承担;如有协商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离婚房屋抵押的贷款尚未还清的部分须双方共同承担;如有协商约定,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的,如果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所买,由自己还贷的,则贷款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配偶无需对其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房子是为了夫妻婚后生活居住所用,则贷款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