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签署了一笔贷款。这笔钱没有用于家庭,而是用于偿还她自己的外债。我妻子于2018年去世。我们共同签署的贷款是共同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2-12-22 10:5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妻子贷款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生产经营所借的,或者由夫妻共同签字确认的,那么该债务算共同债务,丈夫需要偿还。但如果妻子贷款是用于个人生活的,那么不算共同债务,由妻子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可以证明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该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若债权人所出具的借条上有夫妻双方的共同签字或者配偶一方事后明确作出的追认的意思表示,即认可这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法院应当支持债权人的主张,认定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以个人名义以家庭日常生活为由向债权人所借的债务,债权人至法院以债务共同债务起诉夫妻配偶双方,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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