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亲养不起孩子,母亲有自己的孩子,可以过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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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继子女亲生父母具有
抚养能力时,继父继母争取继
子女抚养权是较为困难的,一般只有在其亲生父母死亡或者失去抚养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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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
父母遗产。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只要养父母没有通过遗嘱、
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将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养子女就可以以第一顺位
继承人的身份通过
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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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的孩子可以依法
继承其养父母的遗产。自
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且《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继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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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