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所得税父母怎么填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22 11:2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税父母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公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个人所得税父母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
    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 个税父母不包括公婆。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