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13万付了2万利息,才两个月就让我签了13万借条

2022-12-22 11:2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签订借条的,其中利息的具体规定为:借条中约定的借款利息应当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并且逾期还款的利息也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书写借条时,对于利息可以自己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应当根据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支付,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仍然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