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你好律师有人欠我1w然而,当时没有转移记录和信息。后来,在2019年,对方同意每月偿还我500到6月是最后一次还款。目前,我只有对方的还款记录和对方承认借钱给我的聊天记录截图。现在找他没有结果。我的朋友告诉我,三年后,我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2-12-22 11:36: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当事人可以收集诸如借条、欠条、收条等直接证据,假如没有直接证据则收集证人、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催要还款记录等证据,然后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切实充分,法院受理后就会采信观点、判决胜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一、你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借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可能在对方依时效抗辩的情况下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二、如果欠款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回、跑路、玩失踪,也要依法起诉,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等找到被告人了或找到债务人的财产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如果欠款人有担保人的要及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六个月,连带担保的期限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一致的。如果没有及时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很可能导致担保期限届满而无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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