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项目拖延工期,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但没有签合同

拖欠工程款
2022-12-22 12:2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 施工方拖延工期的赔偿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赔偿时其金额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
    1、发包人没有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和施工设备;
    2、发包人没有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资金;
    3、发包人突然变更施工计划。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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