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预付款定义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22 12:54: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合同预付款,属于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情形,此时合同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债的担保方式。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合同没有履行的,预付款要原数返回;定金在合同得到履行时,不一定抵作价款。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收到合同预付款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成立的。当事人均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当事人支付预付款视为履行主要义务,因此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