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去世后,妻子是否有义务抚养公婆

子女抚养
2022-12-22 13:0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不是法定的义务。丈夫去世,妻子如果健在的,其作为孩子母亲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是孩子父母都已经死亡,或者孩子母亲健在但是无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有负担能力的公婆作为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就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丈夫去世公婆抚养孙子不是法定的义务。丈夫去世的,孩子的母亲应承担抚养义务,如母亲无抚养能力的,根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民法典》规定丈夫去世妻子没有义务养公婆。一方去世婚姻关系自动消灭。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