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上面还写了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2 13:1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直接联系,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应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开始算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出现下列情形下,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就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自己辞职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就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情形,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劳动者自己辞职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