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的股权分配主要有以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按照所认缴的出资额享有股权,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认缴的出资额分配股权的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