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单位工作三年后才给上保险,以前没上的保险单位应该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2-12-22 14:1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法决定由公司补交社保的,由用人单位携带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等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公司不给足额上保险,劳动者不能由此要求赔偿,但是可以要求补缴,必要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若劳动者因此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用人单位没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能补缴,但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可以缓缴、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